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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霞(化名),一个在胖东来体系里默默耕耘了12年的老员工,像往常一样在盒裤袜子区忙碌。她手里拿着POS机,正在整理货物。 这时,一位顾客在内衣裤区域驻足挑选。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内容显示,由于刘霞没有立即上前接待,她在胖东来12年的职业生涯画上了句号。 是的,仅仅是“没有立即”,而不是偷懒。合理猜测,刘霞当时手里有活,她大概率觉得整理完再去也来得及。 但刘霞怎么想的我们无从知晓,公司监控拍下了这一幕,成为了“铁证”。 毕竟,胖东来的《各项管理制度》白纸黑字写着:“在顾客有需求时,未及时放下手中的工作上前接待顾客”属于服务违纪行为。 于是,解约通知书就这么来了。 不过,搞笑的是,公司另一份《迎宾前工作流程》文件显示,员工点货理货的时间是上午9:00至9:30。 所以,当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做规定动作时,到底该不该被另一个规定惩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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